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训练环境,确保老年大学形体训练室的正常使用,使形体训练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特制定以下使用和管理规定:
形体训练室是形体训练的重要场所,主要用于离退休工作处老年大学的课程教学使用及老年大学舞蹈队的形体训练。使用前,团队负责人或学员班班长必须提前找场地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办理归还手续。
形体训练室场地管理由校务委员和活动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其中:校务委员负责形体训练室的钥匙管理和场地巡视及使用纪录;活动管理科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对教室内的设备、设施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教学提供服务。
第三条、任课教师、团队负责人、学员班班长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设备的操作规范,确保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应该及时报告场地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维修,所有人不得擅自拆解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老年大学任课老师和学员在进入形体训练室时,必须更换好专用舞蹈鞋,练功服。把自己的物品与换下的鞋摆放在规定的地方。
第五条、保持形体训练室整洁卫生,不得携带除饮用水以外的饮料、食物进入形体教学训练室,不在室内乱贴、乱画、乱挂、乱扔东西,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
第六条、爱护形体训练室内设施、电器插座等设施,不得私接滥用,不得在形体教学训练室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第七条、任课教师、团队负责人或学员班班长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形体训练室使用登记。严禁私换形体训练室的门锁及私配钥匙,或把钥匙转借他人。
第八条、每次使用后,团队负责人或学员班班长必须安排队员或学员打扫室内卫生以保持室内清洁,走时关好电源,杜绝安全隐患。
第九条、形体训练室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确有需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且做好详细登记,按时归还。
以上制度希望广大任课教师和学员共同遵守。
湖南农业大学老年大学
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