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制度
时间:
20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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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室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科室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二、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爱护水电设备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三、如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四、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
五、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
六、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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