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公示制度
时间:
2011/05/24
作者:
佚名
点击: 次
1、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对办事流程实行办事公示制,做到办事公正、公平、公开。
2、充分利用文件、办公系统及宣传橱窗等公布离退休处工作职责、各科室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责任人及办公电话等,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明确工作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保障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3、办事公开,包括公开办事程序及咨询、投诉电话等。
4、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
(1)离退休处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凡是接到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或学校纪检监督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的,轻者进行教育批评,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实行办事公开、失职渎职,按规定该公开内容不公开、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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