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评选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4/19   作者:   点击:

校关工委及各二级关工委、老科协、老年大学、离退休处各党支部、各片区、各协会: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鼓励离退休老同志积极投身“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事业,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在离退休人员中继续开展表彰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所有湖南农业大学的离退休人员。

2、评选名额: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德高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家风文明,邻里和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支持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热心公益,互助养老,关心下一代,在“老有所为”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在“老有所学”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积极组织或参与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校园新风,团结老同志、服务老同志,在“老有所乐”方面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在“老而有德”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提名。根据文件要求,根据评选条件由校关工委及二级关工委、校老科协、老年大学、离退休处各党支部、各片区、各协会,在全校离退休人员中进行提名,也可以由个人提名,每个基层组织提名12名。每个提名人需提供被提名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300字左右。   

 2.提名公示。离退休工作处汇总各方面提名,审核提名人资格后,张榜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

3.初评公示。离退休处综合各方面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按150%的比例,确定15位初步入围表彰人员,并再次公示。

4.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表彰人选。

5.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离退休人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离退休人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共同建设和谐校园释放正能量。

 2.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3.请各基层组织于510日前将提名对象的《推荐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交离退休处办公室。联系人:骆柏娟,电话:84618059

 

                 湖南农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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