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农业大学2018年 “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 2018/04/17   作者:   点击:

 

 校关工委及各二级关工委、校老科协、老年大学、离退休处各党支部、各片区、各协会,各有关单位:

 弘扬先进,倡导新风,树立典型,鼓励离退休老同志积极投身“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而有德”事业,根据湘农发【201715号《湖南农业大学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离退休人员中开展表彰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湖南农业大学的离退休人员;

2、评选名额:每次评选10名,每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条件

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家风文明,邻里和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支持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热心公益,互助养老,关心下一代,在“老有所为”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倡导新的生活方式,在“老有所学”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积极组织或参与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校园新风,团结老同志、服务老同志,在“老有所乐”方面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在“老而有德”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提名。根据文件要求,由校关工委及二级关工委、校老科协、老年大学、离退休处各党支部、各片区、各协会及各有关单位在全校离退休人员中进行提名,也可以由个人提名,每个基层组织提名12名,每个提名人需提供字数3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2.提名公示。离退休工作处汇总各方面提名,对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后,张榜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

3.初评公示。离退休处综合各方面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按1:1.5的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再次公示。

4.学校评审。由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最终表彰人员名单并公示。

5.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离退休人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离退休人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共同建设和谐校园释放正能量。

2.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3.请各基层组织于510日前将提名对象的《推荐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交离退休处办公室。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84618059

    

                                                湖南农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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